本獎項適用在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新建的建筑工程,組織評審結構和竣工金、銀質長城杯獎工程。
金質長城杯為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榮譽獎。北京市市開展和評審建筑長城杯工程活動,是在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主管下的行業(yè)活動行為。北京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xié)會(以下簡稱市建質協(xié))負責組織全市建筑長城杯工程評審。并成立市建筑長城杯工程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筑評委會)。在市建質協(xié)設立市長城杯評審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筑評審辦公室)負責市建筑長城杯工程評審具體工作。北京市建筑業(yè)聯合會(以下簡稱市聯合會),負責國家優(yōu)質工程、魯班獎工程評選推薦工作。申報參評國優(yōu)、魯班獎工程,由市聯合會從獲金質長城杯工程中擇優(yōu)評選推薦。并對于經推薦未當選的工程設立國優(yōu)、魯班獎工程提名獎。由市建委對提名工程的施工單位給予表彰。
申報參評建筑長城杯工程,堅持企業(yè)自愿,并經工程建設單位(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認可。北京市每年對當年完成的建筑結構工程和上兩年度完成的建筑竣工工程組織評審一次長城杯工程,評審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高標準、嚴要求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年評審結構和竣工長城杯工程獎項數量,原則上應按市評優(yōu)立項審批數量控制。金質從銀質長城杯工程中擇優(yōu)評選,金質數量宜占評選總數的1/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