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液壓巖石和混凝土力致靜爆裝備用戶的部分案例報告:
1. 由于使用的要求,武漢重型機械廠需要在某大型設備廠房內地面開挖一個約3.5米深、4米寬、30米長的溝槽。該地面為混凝土結構,由于在廠房內部,且溝槽旁邊又很貴重的精密機床,不能有震動和粉塵等,所以爆破和沖擊破碎的方法不可行,若采用混凝土膨脹劑,分裂效果不明顯,裂縫不容易控制而且還要進行二次分裂,zui后施工方僅采用了一套力致靜爆裝備,用了三周時間就圓滿完成了工程。
2. 在內蒙古準格爾旗至東勝鐵路盤龍隧道的建設中,為了確保施工質量,中鐵十一局決定對已經(jīng)建好的隧道中40厘米厚的混凝土內襯結構進行拆除。隧道高約10米,zui大寬度約5米,拆除的長度約90米,由于隧道山體為風化的砂巖石,采用爆破的方法很危險,為此,該局采用了一臺力致靜爆裝備,在經(jīng)過幾天的拆除試驗后,很快制定了有效的施工方案,zui后用了一個多月,圓滿完成了該工程。
3. 2004年10月,重慶市江北區(qū)一個新澆筑的截面尺寸5米x 3米,中空壁厚60厘米,高度為49米的混凝土鐵路橋墩,因設計變更,需要從橋墩32米高度處將上面重420噸的17米段去掉。為了保證安全,且不損壞下部32米橋墩,不能采用爆破方法,而采用人工從頂部往下一點點破碎的方法,所需時間太長。zui后客戶決定采用力致靜爆裝備進行截斷。先將豎向鋼筋人工鑿出切斷,在分裂水平面每隔25厘米水平鉆孔。用一套力致靜爆裝備成功將整個49米高的橋墩在32米高度分為兩截。分裂過程用時僅20分鐘。
4.天津一新建立交橋工程中,需要對地面以下6米的6根直徑為1.5米的鋼筋混凝土樁柱剔除2米高的樁頭。這些樁柱位于填埋后的河道中,為了防止施工中河水滲入,在樁柱外有直徑1.8米的鋼護筒。在此情況下,大型破碎工具無法接近樁頭,施工方在護筒內用小型的風鎬進行破碎,因鋼筋混凝土強度很高,破碎效率很低。而力致靜爆裝備體積小,可以在護筒內工作,且分裂力大,施工方改用力致靜爆裝備后很快完成了工程。
1.水利水電建設中,力致靜爆裝備也大顯身手。遼寧遼陽參窩水庫大壩是70年代竣工的,由于常年沖刷,大壩的14個閘門的溢流面強度不足,根據(jù)設計院要求,需要拆除溢流面表面約40厘米的一層鋼筋混凝土結構,再重新澆筑,由于水庫內水位與下游溢流面處的落差近30厘米,采用爆破的方法是絕對不允許的,采用混凝土膨脹劑的方法,成本很高,且效果不明顯,經(jīng)施工方案比較,水庫大壩除險加固指揮部采用兩個分裂頭組成一套力致靜爆裝備系統(tǒng)進行拆除工程,很快完成了工作,對大壩也絲毫沒有損傷。
2.中國水電十一局在贊比亞承包的一個水電站項目中,需要在其地下廠房內巖石上開鑿一條高2米,寬1.5米,長25米的安全救生通道。外方嚴禁爆破、震動,工期也非常緊,在比較了各種方案后,zui終采用了力致靜爆裝備,圓滿完成了任務。
3. 在鐵路建設中,許多路段的建設采用爆破是受限制的,在這種情況下,力致靜爆裝備在施工實踐中展示了它獨有的優(yōu)越性。在株六線復線的建設中,需要對路基巖石進行開挖,施工時既要保證現(xiàn)有線路的正常運行,又要保護高壓線,因此不允許采用爆破的方法,施工方zui后選擇了力致靜爆裝備,有效地解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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