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抗震支架的安裝
安裝過程中的成品支架應根據工程實際需要進行調整,正常施工有技術文件規(guī)范,施工人員根據設計文件可完成蒸汽水成品水蒸汽高度調節(jié)。調整安裝正常后,成品支吊架的臨時固定部分可正常使用。對成品支吊架調整的幾點注意事項作了總結,供新老客戶參考:
1、首先,當安裝時,標準釋放卡應該朝向顯示的可見部分;
2、安裝完畢的腳手架應調整螺栓高度,通常安裝在行程中間,便于觀察;
3.通過支架和吊桿調整抗震成品支架的生產偏差,嚴禁用于調整;
4.當完成所有的操作以確認完成的支撐吊架的操作時,設計應該調整到設計,并且鎖銷應該被移除。
1、傳統(tǒng)的承重支架系統(tǒng)是以重力為主要荷載的支撐系統(tǒng)(傳統(tǒng)重力支吊架僅承受豎向荷載);
2、抗震支吊架主要承擔管線水平方向的載荷
3、傳統(tǒng)的承重支架系統(tǒng)是以重力為主要荷載的支撐系統(tǒng)(傳統(tǒng)重力支吊架僅承受豎向荷載)側向擺動大,破壞臨近設施,甚至脫落;2)水平地震作用缺乏支撐結構;
4、抗震支吊架主要承擔管線水平方向的載荷,改變抗震支吊架處的重力吊架的受力,進而改變其設計、選型、加勁、錨固等;抗震支吊架分縱向、橫向支吊架,其受力、布設、錨固等涉及地震工程、結構工程、機械工程、給排水等多學科多領域知識。
給排水部分:
(1)需要設防的室內給水、熱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徑大于或等于DN65 者,當其采用吊架固定時,應按規(guī)范第8章的要求設置抗震支承;
(2)8 度、9 度地區(qū)的高層建筑的給水、排水立管其直線長度超過50m 時宜采取抗震動措施,其直線長度超過100m 時,應采取抗震動措施;
(3)8 度、9 度地區(qū)建筑物中的給水泵等設備應設防振基礎,且應在基礎四周設限位器固定,限位器應經計算確定。
暖通部分:
(1)管道不應穿過抗震縫,當必須穿越時,須在抗震縫兩邊各裝一個柔性管接頭或在通過抗震縫處安裝“門”形彎頭或設伸縮節(jié);
(2)鍋爐房、制冷機房、熱交換站內的管道應有可靠的側向和縱向抗震支撐,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徑≥300mm 的單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門型抗震支吊架;
(3)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38m2 和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70m 的風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風道抗震支吊架的設置和設計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8章的要求。
(4)防排煙風道、事故通風風道及其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強條)
燃氣部分:
(1)對于內徑不小于25mm 的燃氣管道應進行抗震設計;
(2)燃氣管道通過隔震層時,應在室外設置閥門和切斷閥,并設置地震感應器,地震感應器與切斷閥聯鎖;
(3)在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建筑內,燃氣管道應根據建筑抗震要求,在適當的間隔設置抗震支撐。
電氣部分:
(1)重要電力設施可按設防烈度提高1 度進行抗震設計,但為8 度及以上時不再提高;
(2)對于內徑大于等于60mm 的電氣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 的電纜梯架、電纜槽盒、母線槽均應進行抗震設防;
(3)設在建筑物屋頂上的共用天線等,應設置防止因地震導致設備或其部件損壞后墜落傷人的安全防護措施。(強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