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攜帶式防爆燈具的使用人員應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明確使用場所和產(chǎn)品性能,嚴格按使用要求使用燈具。電池用完應及時更換或充電,長期不使用應將電池取出,以免腐蝕燈具。嚴禁在爆炸性危險場所打開燈具,更換電池或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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