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纜熔接加熱設備 太原電纜中間熔接設備廠家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規(guī)范中引用而成為本規(guī)范部分條文。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標準,僅該版本適用于本規(guī)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標準,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guī)范。
序號 |
標準號 |
標準名稱 |
1 |
GB 311.1 |
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 |
2 |
GB/T 3048 |
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 |
3 |
GB/T 7354 |
局部放電測量 |
4 |
GB/T 12706.4 |
額定電壓 1 kV (Um=1.2kV)到35 kV (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其附件 第 4 部分:額定電壓 6 kV (Um=7.2kV)到35 kV (Um=40.5kV)電纜附件試驗要求 |
5 |
GB/T 18889 |
額定電壓 6 kV (Um=7.2kV)到35 kV (Um=40.5kV)電力電纜附件試驗方法 |
3.1 深圳電纜熔接加熱設備 太原電纜中間熔接設備廠家設備體積小、重量輕,攜帶方便。
3.2 深圳電纜熔接加熱設備 太原電纜中間熔接設備廠家必須能同時熔接銅芯和鋁芯電纜,能熔接的電纜規(guī)格為:25mm2~630mm2,需具有不同截面電纜(相差一個標準型號以內(nèi))的熔接制作能力。
3.3 深圳電纜熔接加熱設備 太原電纜中間熔接設備廠家 能制作的電纜銅導體接頭連接采用放熱焊接或其它等效、更高等級焊接方法進行連接。
3.4 深圳電纜熔接加熱設備 太原電纜中間熔接設備廠家制作的熔接頭金屬外護層與電纜金屬護套應具有相同可靠的電氣連接和良好的機械性能結(jié)構。
3.5 深圳電纜熔接加熱設備 太原電纜中間熔接設備廠家能制作完整的熔接頭內(nèi)外屏蔽層、絕緣層需熔融接合,無活動界面,不使用應力管或者應力錐,具有可靠的防水密閉性能,適用于高濕環(huán)境的電纜井及直埋等電纜所能敷設的環(huán)境。
3.6 深圳電纜熔接加熱設備 太原電纜中間熔接設備廠家制作的電纜熔接接頭的可靠合格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