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意■:因此產(chǎn)品規(guī)格不同,標注的價格并不能作為最終交易價格,如需購買/咨詢請致電☎13757795487或使用QQ613770006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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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示■:公司產(chǎn)品經(jīng)過正規(guī)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對產(chǎn)品質量請不要質疑。
概況:
適用于鐵路、航運及其它交通運輸業(yè)和一些特種行業(yè),作為信號指示、安全警示和工作照明使用。
■MSL4710■一 性能:
■MSL4710■二 使用:
1、使用時,按壓燈頭中間黑色按鈕,照明光亮,再按即滅;按壓右邊的紅色按鈕,紅色信號光亮,再按即滅;按壓左邊的綠色或黃色按鈕,綠色或黃色信號光亮,再按即滅;照明及兩種信號方式間可隨意無間隔切換;按壓尾蓋上的黑色按鈕,警示光亮,再按即滅。
2、充電時,只需將尾蓋上的充電插口橡膠保護塞拔出,將充電器的輸出插頭插入充電孔即可進行充電;充電器內置充電保護裝置,當充電器接通電源不充電時,指示燈為紅色;接上燈具開始充電時,指示燈為綠色表示正常充電;當電池充滿電后,指示燈變成紅色。
3、一次充滿電后,可在3個月內隨時使用;若長期放置不用,使用前應充電4~6小時。
4、使用中,當電池電量即將耗盡時,燈具的照明亮度會急劇減弱或突然停止工作,此時應停止使用并進行充電或換上備用電池。
■MSL4710■三 注意:
1、 攜帶或運輸時,應確保按鈕開關免受外物觸壓,以免耗電。
2、 在環(huán)境溫度較高的場所充電或連續(xù)放電時,燈具筒體稍有溫升,屬正?,F(xiàn)象。
3、 只能用本公司配套的專用充電器充電;長期放置不用,每三個月應補充充電一次。
4、 不得隨意更換光源、拆卸燈具的結構件和密封件。
5、在腐蝕性環(huán)境中使用后應揩拭表面。
■MSL4710■四 技術參數(shù):
額定電壓:—3.67V
額定容量:3.8 Ah
平均使用壽命:≥100000 h
連續(xù)放電時間:≥12 h(信號)
≥10 h(照明)
充電時間:6 h
電池使用壽命:1000 (循環(huán))
外形尺寸:φ60×186 mm(外徑×長)
重量:0.5 kg
外殼防護等級:IP65
■MSL4710■五 品質保證:
本產(chǎn)品嚴格按照ISO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進行質量控制,確保產(chǎn)品質量高于國家標準,完全達到設計要求,產(chǎn)品實行6年保用,光源保用一年 ,自購買之日起6年內,產(chǎn)品正常使用下出現(xiàn)任何故障由本公司負責免費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