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政府質量獎自啟動以來,已經評選組織到第五屆了,第五屆是2019年舉辦的。黃山市政府質量獎每2年評審一次,所以第六屆將在2021年組織評選。黃山市政府質量獎每次獲獎組織不超過3家,對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由市政府通報表彰,頒發(fā)獎牌,并給予每家20萬元的獎勵。獲得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由市政府通報表彰,頒發(fā)獎牌,并給予每家3萬元的獎勵。名額少、獎勵高、榮譽度高,這些都彰顯黃山市政府質量獎的含金量,所以想要申報的企業(yè)一起來了解一下黃山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和評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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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3年以上;
(二)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已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行業(yè)體系認證,質量工作成績顯著;
(三)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國際競爭力,加快綠色、節(jié)能、環(huán)保、生態(tài)型產品自主品牌建設,促進規(guī)范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中成績顯著;
(四)具有杰出的經營業(yè)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經營規(guī)模、實現利稅、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內同行業(yè)前列;
(五)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六)重視組織質量文化建設。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市政府質量獎”:
(一)不符合國家產業(yè)、環(huán)保、安全、能源、質量等政策;
(二)國家規(guī)定應取得相關證照而未取得;
(三)近3年有質量、設備、安全事故(按行業(yè)規(guī)定)及重大有效投訴;
(四)近3年國家、省、市監(jiān)督抽查產品或服務有質量問題;
(五)近3年內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等相關規(guī)定且被行政執(zhí)法部門查處的不良記錄。
黃山市政府質量獎評審流程
(一)發(fā)布公告。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前,市質量強市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市政府質量獎的申報條件及工作安排。
(二)自評申報。組織在自愿的基礎上,填寫《黃山市政府質量獎申報表》,按照市政府質量獎評審標準進行自我評價并提交自評報告,同時提供有關證實性材料;
(三)資格審查。組織的申報材料經轄區(qū)政府或市行業(yè)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后,在規(guī)定時限內報市質量強市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市質量強市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組織進行資格審核,確定符合申報條件的組織名單。
(四)材料評審。通過資格審核的組織,由專家評審組對其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照評審標準逐條評分,形成材料評審報告。
(五)現場評審。專家評審組根據材料評審的得分情況和評獎名額,確定入圍現場評審的組織名單并進行現場評審,形成現場評審報告及得分。現場評審得分為組織最終得分。
(六)候選提名。市質量強市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現場評審得分,按得分綜合排序,提出市政府質量獎獲獎組織和提名獎組織候選名單。
(七)公示。市質量強市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和政府部門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市政府質量獎獲獎組織和提名獎組織候選名單。
(八)領導小組審議。經公示無異議的擬獲獎組織名單,由市質量強市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市質量強市活動領導小組審議。
(九)審定批準。市質量強市活動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審議獲獎組織名單,報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