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標工作中,招標文件中往往會標明施工單位可以現場踏勘,但實際上卻有很多的施工單位不重視現場踏勘這項工作,其實現場踏勘對投標工作影響非常重要,不僅可以幫助投標人提高對于報價的準確性,也可以為后期中標后施工開展建設工作奠定前期的勘查基礎。今天洛陽標書制作公司公司的小編聊一聊招投標中踏勘現場主要了解哪些內容?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踏勘現場是指招標人組織投標人對項目的實施現場的經濟、地理、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和環(huán)境進行的現場調查。招標人在發(fā)出招標通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以后,可以根據招標項目的實際需要,通知并組織潛在投標人到項目現場進行實地勘查。這樣的招標項目通常以工程項目居多。
潛在投標人可根據是否決定投標或者編制投標文件的需求,到現場調查,進一步了解招標者的意圖和現場周圍環(huán)境情況,以獲取有用信息從而作出是否投標或投標策略以及投標價格決定。投標人如果在現場勘查中有疑問,應當在投標預備會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但應給招標人留有時間解答。
通過對工程現場的仔細踏勘,可以對工程周邊道路交通、用水、用電、運輸、場地等施工條件進行充分了解,也能對工程周邊地方材料、人工成本等進行了解,更能對招標人提供的圖紙是否與工程現場情況相一致進行核實,若發(fā)現不符可及時向招標人要求澄清答疑,進而對施工企業(yè)編制投標文件、確定投標價格起著重大作用。如果不進行現場踏勘,可能出現投標報價不準備、無法發(fā)現招標文件中的問題等,若出現工程造價與投標價格出入較大的情形,施工企業(yè)將面臨較大損失。但是,并非所有的招標項目,招標人都有必要組織潛在投標人進行實地勘查,對于采購對象比較明確如貨物招標,往往就沒有必要進行現場查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