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納稅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結束后20日內制作并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應當在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后1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表》(見附件2),經認定機關批準后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批準完畢,并由主管稅務機關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二、其年應稅銷售額已超過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應在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后1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或《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表》;逾期未報送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fa票。
納稅人在《稅務事項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限內仍未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表》或者《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表》的,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fa票。直至納稅人報送上述資料,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方可停止執(zhí)行。 ”
[金山經濟開發(fā)區(qū)市區(qū)辦事處]
地址:上海徐家匯漕溪北路18號上實大廈16樓F座(近東方商廈,地鐵1號線、9號線徐家匯站11號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