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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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產(chǎn)品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250V或直流500V及以下鐵路信號聯(lián)鎖、火警信號等各類電器儀表及自動裝置的連 接線。 | |
二、執(zhí)行標(biāo)準(zhǔ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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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TL/QB2002.10-03 |
三、使用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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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纜導(dǎo)體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應(yīng)不超過 2.電纜敷設(shè)安裝允許彎曲半徑非鎧裝電纜應(yīng)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0倍;鎧裝電纜應(yīng)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 |||||||||||
四、型號、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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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規(guī)格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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