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銀行抵債資產繳納稅收財政獎勵申報開始,抵債資產是指銀行依法行使債權或擔保物權而受償于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 以物抵債是指銀行的債權到期,但債務人無法用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或債權雖未到期,但債務人已出現嚴重經營問題或其他足以嚴重影響債務人按時足額用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或當債務人完全喪失清償能力時,擔保人也無力以貨幣資金代為償還債務,經銀行與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協(xié)商同意,或經人民法苑、仲裁機構依法裁決,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以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作價抵償銀行債權的行為。
政策解答:15855137731(微信同號),0551-65300128
一、申報對象
取得抵債資產所納稅收繳入城區(qū)的本市銀行業(yè)金融機構
二、申報時間
2021年1月1日-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要求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銀行取得法苑裁決抵債資產或銀行和債務人、擔保人協(xié)商達成和解的抵債資產。
由銀行提交《銀行機構取得抵債資產繳納稅收財政獎勵申請表》(見附件)及相關佐證材料(法苑裁決書或協(xié)議書、產權證書、稅收繳款書)復印件,紙質版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報送至市財政局銀行保險科,同時將申請表及所有材料原件掃描發(fā)送至郵箱
四、其他事項
市財政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后予以兌現。企業(yè)繳納稅收入庫級次為區(qū)級的,區(qū)級需承擔的資金,市財政按照現行城區(qū)財政管理體制,通過年終結算方式辦理扣款,其中:繳納市級的契稅收入:市級承擔100%;繳納區(qū)級的稅收(增指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土地增指稅、印花稅)收入:迎江區(qū)、大觀區(qū)、宜秀區(qū)承擔30%,經開區(qū)、高新區(qū)承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