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爆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爆炸危險物品被盜,針對炸藥箱、雷管箱損壞頻繁這一情況,根據(jù)《民用爆炸危險物品管理條例》特制定本規(guī)定:
1、井下炸藥箱、雷管箱必須放置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shè)備和導(dǎo)電體的放炮地點附近。
2、炸藥箱、雷管箱必須離地板30公分、巷邦10公分,要保持不潮濕。
3、炸藥箱、雷管箱要分開放置,距離不得低于5米。
4、炸藥箱、雷管箱要保證鎖具齊全,不得坐、壓或挪作它用,箱體內(nèi)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炸藥箱、雷管箱在放炮時必須放置在安全的地點,防止沖擊波損壞。
6、炸藥、雷管必須分別裝在專用的箱體內(nèi)并加鎖,嚴禁炸藥、雷管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