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分格縫圖片
防震縫應根據抗震設防烈度、結構材料種類、結構類型、結構單元的高度和高差情況,留有足夠的寬度,其兩側的上部結構應完全分開。當設置伸縮縫和沉降縫時,其寬度應符合防震縫的要求。
重力式擋土墻:應每間隔10~20m設置一道伸縮縫,當地基有變化時宜加設沉降縫。在擋土結構的拐角處,應采取加強的構造措施。
A.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
設置防震縫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防震縫最小寬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結構房屋:高度不超過15m的部分,可取70mm,超過15m的部分,6度、7度、8度和9度相應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寬20mm;
2 框架剪力墻結構房屋:可按第一項規(guī)定數值的70%采用;剪力墻結構房屋:可按第一項規(guī)定數值的50%采用,但二者均不宜小于70mm。
防震縫兩側結構體系不同時,防震縫寬度應按不利的結構類型確定;防震縫兩側的房屋高度不同時,防震縫寬度應按較低的房屋高度確定。當相鄰結構的基礎存在較大沉降差時,宜增大防震縫的寬度。
防震縫宜沿房屋全高設置,地下室基礎可不設防震縫,但在與上部防震縫對應處應加強構造和連接。
結構單元之間或主樓與裙房之間如無可靠措施,不應采用牛腿托梁的做法設置防震縫。
抗震設計時,伸縮縫、沉降縫的寬度均應符合防震縫最小寬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