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DGS9/127L(A)礦用隔爆型標志燈(安全出口燈)
樂清市安宇防爆電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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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DGS9/127L(A)礦用隔爆型標志燈適用范圍
DGS3/127LY(a)礦用隔爆型(應急)標志燈(以下簡稱標志燈),主要適用于具有甲烷、煤塵等氣體混合物的煤礦井下,在電壓為127V供電的網路中,供巷道、停車場等場所作固定式常規(guī)標志照明及事故、停電時標志照明、疏散之用。
標志燈依據Q/SGJ.11-2010《礦用隔爆型標志燈》、MT221-2005、Q/SGJ.11-2010、GB3836.1~2000等有關標準設計、制造與檢驗。
DGS9/127L(A)礦用隔爆型標志燈主要技術參數
型號 |
額定電壓(V) |
額定功率(W) |
電纜外徑(MM) |
應急時間(MIN) |
應急標志可視距離(M) |
應急標志照明(LX) |
DGS3/127LY(a) |
127 |
3 |
9-14 |
大于或等于120 |
50m |
3m>10 |
產品特點
1、 標志燈由鑄鋁合金的隔爆外殼、接線端蓋、光源板與燈芯架、引入裝置、透明罩及充電電源等部分組成。
2、 逆變電源(內含充電電池);充電電池為MLA-AAA鎳鎘電池,容量為280MAH,電壓達到3.6V時,應急電源達到飽時,自動停止充電。當放電電壓降到2.8V時,停止供電,應急時間大于120min,可充放電次數500次以上。
3、 接通電源標志燈即啟動點亮,正常接通電源時,應急電源即進入充電狀態(tài),充電4小時左右即可充滿,當電網停電或斷電時,應急電源開始工作。供電給標志燈工作,應急時長于120分鐘。
4、 采用LED光源壽命高達3萬小時以上,應急時間及應急標識可根據用戶要求定制(如水災疏散通道、火災疏散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