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在特殊場合使用的葫蘆式起重機,除了應 具備一般場合使用的安全防護裝置及措施外,還應具備特殊場合 使用的特殊安全防護裝置及措施。
(2)易燃易爆場合要求
1)必須使用經(jīng)過防爆型式試驗合格的防爆葫蘆式起重機, 并且與易燃易爆場合的防爆等級相匹配
2)所有的防爆電氣設備(開關箱、行程開關及接線盒等), 均比具有國家認可的防爆檢驗機構頒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防爆合格 證。
3)為防止因機械摩擦或碰撞產(chǎn)生火花及危險溫度造成危 險,對防爆葫蘆式起重機裸露的具有相對摩擦運動的部分應采取 限速的措施,如鋼絲繩與卷筒的卷入線速度和電動葫蘆及起重機 在軌道上的運行線速度均不得大于25MM。
4)軌道接頭處應光滑、平整,車輪運行中應無沖擊現(xiàn)象。
5)在工作和運行中容易與他物碰撞的吊鉤滑輪組上,應在 滑輪側板兩外表面標出醒目的警告字樣,如“禁止觸地、碰撞”
6)制動器均應安裝在具有隔爆性能外殼的
7)起動、制動平穩(wěn),避免車輪打滑。
8)使用環(huán)境應具有良好的通風設施。
9)防爆電器間的連接及電源線應采用重型橡套飼芯多股電 纜,并應帶有一接地芯線,內接地芯線應與接線盒內的接地端子 可靠連接,各防娛電氣的安裝連接電纜,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3)易燃易爆場合禁忌
1)嚴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普通葫蘆式起重機。
2)防爆型葫蘆式起重機的防爆等級必須與易燃易爆場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