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yè)產品供銷合同
需方: 合同編號:20111011
供方: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江西.萍鄉(xiāng)
簽訂時間:
第一條 標的、數(shù)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生產 廠家 |
計量 單位 |
數(shù)量 |
單價 (萬元) |
運費 (萬元) |
金額 (萬元) |
交(提)貨時間及數(shù)量 |
履帶挖掘式裝載機 |
ZWY-80/ (大坡度) |
臺 |
1 |
38 |
/ |
38 |
預付款到15天發(fā)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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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大寫):叁拾捌萬元整(含稅含運費) |
合計:¥380000元 |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及設計制造標準:
2.1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無國家標準而有企業(yè)標準的,按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
2.2質保期:挖斗裝載機質保期為壹年(其中爪齒、爪座、齒銷易損件為三個月,刮板鏈組、鏈條、從動輪、主動輪、閥組、液壓馬達為半年,電機、主泵、油缸、結構件為壹年)設備自移交需方使用之日起計算。
2.3質量的保證、要求和責任:供方向需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全新的、未經使用的,并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技術要求、性能要求;設備配置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配置要求。
第三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3.1需方初步驗收(數(shù)量、外觀)合格后,在使用中若發(fā)現(xiàn)有質量問題,由供方僅對產品質量問題負責,不對因此產生的結果承擔責任;使用單位安裝、調試、運轉過程中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由供方對質量問題負責。
3.2質保期內,若因整機設備設計、生產的原因、或設備正常損耗所造成的零部件損壞,由供方在最短的時間內免費提供同型號損壞零部件的新配件給需方;但任何未經供方或供方授權人認定,用戶自已修理、自已更換部件而使故障原因被破壞,無法進行鑒定的不給予保修;
3.3質保期結束后,如經需方要求,供方將外派服務人員進行有償技術服務,主要進行設備維護及維修指導服務。針對需方維修、技術及操作人員的需要,供方提供有償技術培訓服務及配件供應。
3.4本公司長期配有維修人員進行售后服務和技術支持。
第四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4.1符合運輸要求,確保標的物不受損壞或損失,包裝不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shù)量及供應辦法:
5.1隨產品同時交貨,同時提供《發(fā)貨清單》。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
6.1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起轉移,但需方未履行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所有權歸供方所有;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供方提取標的物。
第七條 產品的交付:
7.1交付方式及費用承擔方式: 汽車運輸,供方承擔。
7.2交付時間和內容: 預付95%貨款到帳后10天發(fā)貨。
7.3交付地點:
7.4供方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供方交貨時,應提供標的物的使用說明書(中文版),整機產品合格證,《發(fā)貨清單》,若設備為煤礦防爆機型,則還應提供整機設備的煤安證。
第八條 設備安裝調試及技術培訓支持:
8.1培訓時間和地點:A、供方可在公司內對需方相關人員進行為期7天至10天、2-3人的短期培訓;培訓期間的食宿由供方承擔;培訓人員往返的交通費用及勞務工資由需方承擔。B、供方可為需方推薦熟練操作機械人員,且根據實際情況與需方鑒定勞務協(xié)議,所有費用由需方承擔。以上兩種形式由需方選擇其一。
8.2培訓方式:供方提供經驗豐富、合格的技術人員對需方人員在供方公司進行技術培訓;
8.3設備的解體、安裝、調試:供方向需方免費提供一次設備的解體、安裝、調試。期限為服務人員到達需方指定地點7天。
第九條 產品驗收:
9.1 驗收時間:貨到需方工地進行設備外觀驗收;
9.2驗收方式:產品的質量、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及隨機配件;
9.3驗收地點:雙方約定地點;
9.4設備所需液壓油和電纜由需方自供
第十條 貨款的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合同簽訂后預付定金95%,余5%質保金一年內付清。
第十一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1.1需方在驗收中,如果發(fā)現(xiàn)產品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需方有權并應在驗收當日提出異議和拒收產品,供方承擔退貨,更換費用;
11.2雙方簽訂的技術、質量協(xié)議以及買賣雙方相互的承諾對驗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異議 期七天;
11.3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2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11.4需方在提出書面異議時,應說明不符合規(guī)定的驗收情況,提出不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及處理意見;
11.5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當造成對產品的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三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13.1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4.1供方可向需方推薦機械操作人員,由需方自行與機械操作人員建立勞動雇傭關系,供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及生效條件: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
15.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或合同規(guī)定的設備定金款到達供方賬戶之日起生效,合同執(zhí)行期內,買賣雙方未經協(xié)商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
16.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有需要須同時簽訂本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或傳真確認件,補充協(xié)議和傳真確認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其它事項:巷道尺寸高
供 方 供方(章): 住所: 江西萍鄉(xiāng)市高新技術園北區(qū)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劉江 電話:15979223968 傳真:0799-3671128 開戶銀行:江西省萍鄉(xiāng)市工商銀行躍進支行 賬號: 郵政編碼:337000 |
需 方 需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郵政編碼: |